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7年度我市共68个房地产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
公示中显示,包括育祥花园1#-4#楼、瑞嘉容园29#、30#楼等在内的68个房地产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将销售15000余套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前,市民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购买在预售许可范围内的商品房。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明晰买卖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出现合同纠纷。签约后的合同应由开发企业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及时备案,并加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为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应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