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闫锋)2月4日至9日,第二届中国枣庄旅游美食文化节在枣庄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100种特色小吃令市民大饱口福,然而,记者发现,包装这些食品的绝大多数塑料袋却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塑料袋”
美食节上当然是以吃的美食为主,但如果你不是在现场吃而是要拿回家去慢品,那么店家会把你购买的美食随手用塑料袋装起来递给你,这些塑料袋,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白色塑料购物袋。记者注意到,对于这一点,几乎没有市民对此提出异议或拒绝使用。
沿着活动现场一路走过去,记者看到,在很多摊点前都挂着这种白色超薄塑料购物袋,上面没有任何标志和字样,他们的用处就是直接包装食品供顾客使用。当记者询问这种塑料袋是否符合规定时,一位卖大包子的店主半开玩笑的讲“这绝对符合我的规定”。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下发的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同时应按有关法规标识,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
很明显,在美食节上仍被绝大多数店家使用的,是早已被限塑令“封杀”了半年之久的超薄型塑料袋。一位逛美食节的老教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一项利国利民政令的出台,虽然有强制措施来保障,但当地政府首先应当成为它的执行者和倡导者,促使政令得以尽快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