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9日讯(记者 安益 通讯员 吴延林)8月2日晚,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大队民警依托辖区莱州东收费站开展夜间错时查纠。20时08分许,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红色轿车沿收费站通道驶来,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下车后,驾驶员很配合地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以及临时号牌,民警仔细检查驾驶证后发现没有问题。当检查临时号牌时,眼前的情景让民警哭笑不得。原来,民警手中的这张临时号牌是真的,但是号牌使用日期一栏居然是手写的,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号牌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喷墨打印之后再由4s店转交给车主,但现在这张临时号牌很明显是人为变造过的。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立即找来车上两人进行询问。
车辆驾驶员告诉民警,副驾驶是自己的姐姐,2日上午两人一起到烟台准备买车,没想到进了第一家4s店就遇到了心仪的车,从选车到购买整个流程只用了10分钟,但是买车之后因为保险的事自己被4s店“晾了”一天。原来,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购车人全款买车,可以不在4s店购买车辆强制险;如果是分期付款买车则需要在4s店购买强制险。而这位驾驶员是全款买车,而且在4s店购买强制险跟自己在莱州当地购买强制险金额差别较大,所以驾驶员选择回莱州当地购买保险,但这一举动很明显招来了4s店的不满,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为驾驶员办理相关手续,一直到天黑双方仍然僵持不下。眼见强行推销保险不成,4s店工作人员也只好放弃推销念头,仓促之下在临时号牌使用日期一栏,用圆珠笔简单填好之后交给驾驶员,驾驶员拿着4s店出具的放车单才得以返程,却从没想到工作人员这一看似很简单的举动,给自己造成了无尽的烦恼,驾驶员的姐姐现场也是异常气愤,不停地拨打电话与4s店进行沟通。
尽管不是主观上故意伪造变造临时号牌,但由于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临时号牌以及未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强险两项违法行为,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4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由于驾驶员是b2证,处罚之后自动降级为c1证,刚买的爱车也被民警依法暂扣,真可谓是得不偿失。